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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春季博士研究生2026年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6-03-03 】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及《必赢242net研究生综合测评与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现将春季博士研究生2026年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26级、2025级、2024级和2023级在学校规定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定向春季博士研究生,春季科研博士按照相关协议规定执行。

(2026级春季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待学院具体通知)

二、申请安排

1.申请时间:即日起至3月23日14点前

请各位同学认真填写《必赢242net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学业奖学金成果汇总登记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附证材料,成果认定时间为2025年3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之间。申请表中成果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

2.申请材料

纸质版:附件1-申请表(正反打印)1份、成绩单1份、附证材料(单面打印)1份,按照顺序左侧装订。

电子版:附件2-《成果汇总登记表》(命名为:年级+博士/硕士+姓名+学号+所在系所)。

3.材料提交方式

请各位同学于3月23日14点前,将纸质版学业奖学金申请表、成绩单、附证材料;电子版学业奖学金成果汇总登记表交于本班班长处。

纸质、电子缺一不可。未按时提交申请材料的,默认为放弃本次学业奖学金申请。(无成果的学生,只提交纸质版申请表和成绩单即可)。

三、注意事项

1.国家奖学金与学业奖学金原则上可以兼得,但成果不可重复使用。

2.中期考核情况以2026年3月31日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提供的名单为准。

3.所有参评成果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录入系统并统一进行公示,未录入和公示的成果不得作为参评学业奖学金的支撑材料。

4.2026级春季博士研究生新生(硕博连读)要扣除2025年所获硕士学业奖学金的一半。

5.已获得2025年国家奖学金的春季博士研究生,申请国家奖学金时使用过的成果不得在本次学业奖学金评审中重复使用。

6.在申请2026年国家奖学金时,若春季博士研究生重复使用本次学业奖学金所用成果,获得国家奖学金后,将自动取消春季学业奖学金,并从国家奖学金金额中扣除本次所获奖学金的全部金额。

7.学术成果评价计分标准请参照《必赢242net研究生综合测评与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附件3)

必赢242net

202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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